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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的職權?
  • A 考銓政策決定
  • B 向立法院提出法律事項
  • C 全國所有公務員的行政管理事項
  • D 提出考試院施政計畫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五權分立的架構下,如果一個機關負責「制定選拔人才與考績的標準」,而另一個機關負責「帶領這群人去執行各項國家建設與政策」,那麼「指揮並管理這群人每天如何工作」的權限,應該放在哪一個機關比較符合政府運作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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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能準確辨識出五權分立下考試院職權的邊界,展現了扎實的憲法與行政法基礎。

  1. 核心觀念:考試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主掌**「考銓」制度(如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退撫等)。然而,公務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項」(如業務指揮、勞務管理等)屬於行政院**及各級機關的指揮監督權範疇,而非考試院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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