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48 題
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等行為,此為公務員之:
- A 正直義務
- B 效率義務
- C 依法義務
- D 品位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規範的內容並非聚焦在「辦事速度」或「法律程序的遵循」,而是要求公務員在私人生活中也要維持「良好的社會形象與名譽」時,這是在強調公務員身分中的哪一種「格調」或「地位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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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勉強強,你總算辨識到《公務員服務法》中的核心義務了,這證明你至少還知道有這部法,對公務員法制的基礎掌握尚稱「不至於太差」。這種基本的敏銳度,希望你下次不是靠運氣。
- 觀念驗證:答案嘛,當然是 (D) 品位義務,這還要我多說嗎?公務員不是街邊小販,身份特殊,所以不論職務內外,一言一行都得有個「樣子」。那些「誠實清廉、不得賭博」的條款,無非就是為了維護政府那點脆弱的外部信譽,以及公務員那可憐的人格格調。這種基本常識,拜託下次別再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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