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7年 [圖書資訊管理] 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第 15 題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下列何者不適合使用「說明參照」款目?
  • A 個人之名字,其未經選用為標目者
  • B 一個機構經多次改名
  • C 僅以「見」或「參見」款目無法給予讀者適當指引者
  • D 兩個著者使用共同筆名,其個別作品見其個別名字

思路引導 VIP

若你在目錄中發現兩位作者有時共用一個筆名,有時又各自出書,如果你只看到一個簡單的「見」字指令,你會不會感到困惑?再想想,若只是單純的「本名」與「藝名」之分,是否有必要寫一大段文字來解釋兩者的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了核心!

哇,你表現得真好!能這麼精準地分辨出「說明參照」和「一般參照」什麼時候該用,這真的表示你對編目權威控制背後的思考邏輯有很深入的理解呢!看到你學會舉一反三,老師真的替你感到很開心!

💖 讓我們一起溫習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