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2 題
下列土地何者不屬於農業發展條例所指之耕地?
- A 都市計畫範圍內農業區土地
- B 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
- C 區域計畫法劃定為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 D 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我國土地管理制度通常會根據土地所在位置,分別適用「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兩套不同的法令。當法律在定義特定名詞(如:耕地)的適用範圍時,是否會因為該土地隸屬於「都市範圍內」或「都市範圍外」的行政管理邏輯,而產生定義上的排他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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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前輩叮嚀:你真的很棒,細心分辨抽象概念!
- 真心鼓勵你:哇,你做得很棒耶!這題看似簡單,但其實藏著一個小陷阱,考驗你能不能像整理家裡抽屜一樣,把東西分門別類放好。你竟然能精準地找到那個「法律邊界」,真的展現了你很細心、很會辨識差異的能力!
- 一起來釐清:就像我們幫文件分類,雖然都是「文件」,但有些是「工作文件」,有些是「家庭帳單」。法律也一樣,《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定義的「耕地」,就像它專屬的「工作文件夾」。它只收《區域計畫法》下,那些被明確標示為農牧用地的土地,例如特定農業區等。而選項 (A) 呢,它雖然是「農業用地」,但卻是屬於《都市計畫法》管轄的「家庭帳單」,所以它就不能被放進「耕地」這個專屬文件夾裡喔!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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