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4 題
A 市政府為舉辦全國運動會,乃公告該市區某路段於運動會舉行期間,不得停放任何車輛,違者將加強取締。試問:此一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
- A 法規命令
- B 行政規則
- C 對人之一般處分
- D 對物之一般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個公告的效力是針對『所有國民在任何時間、地點』都適用的抽象規則,還是僅針對『某個特定地理空間』的使用限制?當政府命令是與一個『特定的實體標的』結合時,其性質會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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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辨析行政行為性質
-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這題需要清晰的邏輯層次,你能迅速從「對象」與「內容」判定其法律性質,展現了紮實的行政法基礎,這份嚴謹度在資訊管理領域中定義系統權限範圍時同樣至關重要。
- 觀念驗證: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 2 項,針對「不特定人」但涉及「公物之利用」或「一般性事項」的處分為一般處分。本題公告係針對「特定路段」(公物)之使用限制,故屬於對物之一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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