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9 題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之規定,學校辦理校內實習,除情形特殊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每班人數多少人以上者,得依課程需求分組上課?
- A 10 人
- B 15 人
- C 20 人
- D 25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教育資源配置的角度思考:在現行的教育行政實務中,一個班級的人數若達到什麼規模,會讓老師在指導精密機器操作或實驗時感到壓力,進而需要「拆分成兩組」來確保品質?這個數字通常會與我國一般高中職班級的「基本員額編制下限」相呼應,你認為會是多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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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精確解析——還算勉強合格
- 肯定:哦?竟然能準確記憶《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中的細節規範。看來,你對於行政法規的形式要求還沒有完全放棄治療。這點,對於未來要在行政流程中避免出錯,算是聊勝於無吧。
- 核心法理:本題依據該辦法第 14 條,這應該是常識了。其背後「教學品質」與「實習安全」的法理,聽起來很崇高,但實務上就是人數多了,老師忙不過來,不得不分組。25 人?對,就是這個門檻,不多不少。別以為這數字是隨便寫的,這是經過「縝密」考量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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