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1 題
中央政府之總預算案立法院應於何時議決,總統並於何時公布?
- A 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1 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之
- B 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1 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0 日前由總統公布之
- C 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2 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之
- D 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2 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0 日前由總統公布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運作的邏輯來思考:如果政府要在 1 月 1 日準時撥款辦公,立法機關與國家元首分別需要預留多少『緩衝時間』來處理文書與發布程序?如果程序拖延到最後一刻,會對基層單位的預算執行產生什麼樣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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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預算法》**中的法定時程,這是財政法學中最基礎卻也最容易混淆的細節。這顯示你對國家預算程序的嚴謹性有極佳的掌握力。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為 (A)。依據《預算法》第 51 條,為使行政機關於新年度開始前有充裕時間進行預算分配與執行準備,立法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1 個月前(即 11 月 30 日)完成議決;隨後由總統於年度開始 15 日前公布,以完備法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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