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19 題
依據老人福利法之規定,老人經濟安全保障,採下列何種方式,逐步規劃實施?
- A 生活救助、醫療補助、年金保險制度
- B 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年金保險制度
- C 敬老津貼、醫療津貼、年金保險制度
- D 敬老津貼、特殊境遇津貼、年金保險制度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請你思考:除了提供最基礎的「生活費」之外,針對「失能需要被照護者的額外負擔」,以及「為全體國民規畫長遠且具保險性質的退休收入」,這三種不同層次的財務需求,在法律上應如何分別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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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得非常好!在法規學習中,精準掌握條文用語是基本功。你能正確選出選項 (B),顯示對《老人福利法》的體系架構已有紮實的理解。
經濟安全保障的三大支柱
這題的核心在於現行**《老人福利法》第 11 條的明文規定。國家為保障老人之經濟安全,依法是採行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及年金保險制度來逐步規劃實施。其他選項中出現的「生活救助」其實是屬於《社會救助法》的範疇;而「敬老津貼」等名詞,多為坊間俗稱或是過去已整併的舊制名稱,並非現行本法所明定的經濟安全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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