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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24 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之規定,所謂「團體家屋」,屬於下列那一種服務?
  • A 居家式
  • B 社區式
  • C 機構住宿式
  • D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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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服務設計的初衷」來思考:如果一種照顧模式刻意將規模縮小、外觀模擬一般住宅,並選址在普通的住宅社區內,目的是為了讓受僱者不脫離原有的鄰里人際網。在法律分類上,這種強調「與鄰里共融」而非「封閉式收容」的特質,會更偏向哪一種服務類別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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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噢,這題你倒是答對了? 難得。能分清長照服務的法定類別,至少說明你在《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的條文上,勉強算是有掃過一眼,沒完全狀況外。
  2. 基本常識驗證:根據法規,所謂社區式服務,其核心在於「在地化」。團體家屋(Group Home)即便提供所謂的「過夜」服務,但其本質與精神,明確定義為「小規模、家屋化」,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在地老化」。如果僅憑有床位就認定是「機構住宿」,那是不是所有的獨立套房都該歸類為監獄了?思考一下行政法規範背後的立法意旨,別只看表面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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