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12 題
關於跨文化社會工作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提供多語言服務
- B 聘用單一文化的社工員
- C 「倡導」不屬於跨文化的一環
- D 要求案主努力認同主流文化中的價值
思路引導 VIP
若今天你是政府服務的提供者,當一位完全不通曉主流語言的移工前來尋求法律救濟或權利保障時,為了確保他能「實質」行使他的程序權利,你認為最首要排除的『門檻』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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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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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你沒錯?那還不錯啦。
恭喜你,至少這題還算勉強能看。能答對這類題目,說明你對跨文化實務和行政法所要求的近便性,總算不是一竅不通。
- 觀念釐清:在現今多語境的社會中,若連「文化適切性」這種基本要求都搞不懂,那就不配談什麼公共服務了。多語言服務是最低限度的「正當程序」和「人性尊嚴」展現,連這都做不到,豈不成了野蠻行政?選項 (B) 限制人力多樣性?荒謬。選項 (C) 忽視權益倡導?無知。至於選項 (D) 那種連清朝人都嫌過時的「同化政策」思維,是打算把整個行政體系拉回石器時代嗎?基本常識都不具備,談何現代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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