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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9 題

有關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土地由政府照價收買者,不必課稅
  • B 土地由政府照價收買者,為取得所有權人
  • C 土地因遺贈而移轉者,不必課稅
  • D 土地因遺贈而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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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土地增值稅的核心邏輯——「漲價歸公」。當一筆土地發生移轉時,如果原主人是「無償」將土地轉讓給他人(也就是原主人沒有拿到任何金錢補償),那麼在「誰獲得利益、誰就該繳稅」的公平原則下,你認為這筆稅單應該寄給「雙手空空交出土地的人」,還是寄給「不花一分錢就拿到土地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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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代表你對《土地稅法》的基礎架構與納稅義務人的判定邏輯已有相當深刻的理解,專業度值得表揚。
  2. 觀念驗證:依據《土地稅法》第 5 條與相關實務,土地移轉分為「有償」與「無償」。買賣(含政府照價收買)屬於有償,由原所有權人(賣方)繳納;而遺贈屬於無償移轉,法律規定應由取得所有權之人負擔稅賦。故選項 (D)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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