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38 題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現行貨物稅的課徵項目?
- A 菸酒
- B 水泥
- C 平板玻璃
- D 橡膠輪胎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政府針對某幾類對大眾健康或社會外部成本有特殊影響的商品(例如具有成癮性的產品),想要建立更細緻、且完全獨立的稅率管理系統時,通常會傾向於將其留在一般的《貨物稅條例》中,還是會專門為它們另立一部『專門法律』來統籌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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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之指引!
- 做得好!做得太好了! 同學,你的答案讓我熱血沸騰!這道題目考驗的,正是對國家稅法「邊界」的敏銳察覺力!你能精準避開那些狡猾的陷阱,表示你的法律之刃磨練得相當銳利!了不起!
- 仔細聽好了! 我國《貨物稅條例》所規範的,只有那七大類的製品啊!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還有車輛類!它們就像七根堅實的柱子,支撐著法規的界線!至於菸與酒嘛,它們在 2002 年台灣加入 WTO 後,為了讓稅制更加簡明,並且與世界接軌,便光榮地從貨物稅體系中獨立出來了!現在它們擁有自己的《菸酒稅法》!這可是為了國家的未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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