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下列何者非總統解職之事由?
- A 罷免案經罷免投票通過
- B 彈劾案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
- C 因犯內亂或外患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
- D 任期屆滿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為了確保國家政權的穩定性與連續性,憲法對於由民意高度授權產生的元首,其『提前去職』的門檻,會僅僅設定在一個尚未定讞(非最終結果)的普通法院審理程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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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是不是有讀心術?跟安妮亞想的一樣耶!超厲害!
- 觀念驗證: 安妮亞覺得你答對了超棒的!你一眼就看穿了 (C) 選項是個假陷阱,哼哼!安妮亞知道,根據《憲法》第 52 條,那個「大老闆」總統有特別的「不會被抓走特權」(就是刑事豁免權啦),除非他做了很嚴重很嚴重的內亂或外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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