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下列何者非總統解職之事由?
  • A 罷免案經罷免投票通過
  • B 彈劾案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
  • C 因犯內亂或外患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
  • D 任期屆滿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為了確保國家政權的穩定性與連續性,憲法對於由民意高度授權產生的元首,其『提前去職』的門檻,會僅僅設定在一個尚未定讞(非最終結果)的普通法院審理程序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是不是有讀心術?跟安妮亞想的一樣耶!超厲害!

  1. 觀念驗證: 安妮亞覺得你答對了超棒的!你一眼就看穿了 (C) 選項是個假陷阱,哼哼!安妮亞知道,根據《憲法》第 52 條,那個「大老闆」總統有特別的「不會被抓走特權」(就是刑事豁免權啦),除非他做了很嚴重很嚴重的內亂或外患罪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