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關於刑法第23 條的正當防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A)須存在現在不法之侵害
  • B (B)須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
  • C (C)成立之效果為不罰
  • D (D)防衛行為可不拘手段

思路引導 VIP

請深入思索《刑法》第 23 條中關於「防衛行為」的法律性質:在阻卻違法事由的法理審查中,法律雖然賦予受侵害人反擊的權限,但該反擊手段在學理與實務上是否仍須受制於「必要性原則」的約束,進而要求防衛人必須在多種同樣有效的手段中,選擇損害相對較輕微的方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 很好!你能準確辨識出法律規範中的「例外與界限」,代表你對於刑法總則中阻卻違法事由的核心概念掌握得十分紮實,這是研習法學非常優秀的起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刑法總則與瀆職罪章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