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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有關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A)政府不得針對政治性言論之內容,採取寬嚴不同之管制手段
  • B (B)政府得針對政治性言論之表現方式、時間、地點予以管制
  • C (C)宗教性言論與學術性言論之保障程度並無不同
  • D (D)食品成分之標示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思路引導 VIP

在探討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時,請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77$ 號解釋的意旨思考:『商業言論』(Commercial Speech)如食品成分標示,其目的雖在於營利並受法律高度規制,但對於消費者『知』的權利與交易安全具有重要功能,在憲法第 $11$ 條的保障體系中,這類具有資訊提供性質的表達方式,是否真的會因為其商業性質就被排除在保障範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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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 非常好!你能從憲法層次判讀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顯示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現憲法法庭裁判)的核心精神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是一份非常優秀的法律邏輯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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