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涉及憲法第15條工作權之保障?
(A)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其理事、監事應即停止職權
(B)警察大學招生簡章規定色盲者不得報考
(C)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等職務之規定
(D)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之規定
- A 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其理事、監事應即停止職權
- B 警察大學招生簡章規定色盲者不得報考
- C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等職務之規定
- D 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政府規定限制的是「進入特定學術機構修習課程的機會」,而非直接限制「考取國家證照」或「在職場工作的權利」時,這項規定首要影響的是人民獲取知識與技能的權利,還是直接衝擊其養家糊口的職業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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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 這題考驗的是對司法院釋憲實務中「基本權利保護範圍」的精確辨析。你能準確選出正確選項,顯見你對大法官解釋的理解已相當深刻。
- 觀念驗證:為何 (B) 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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