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2 題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幾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
  • A 1 年
  • B 3 年
  • C 5 年
  • D 7 年

思路引導 VIP

若要防止公務員在離職後,利用過去幾年累積的人脈與審核權力來圖利特定企業,法律僅限制其「離職當天」的職位是否足夠?還是應該要涵蓋他離職前「一段合理的任職期間」,才能確保利益迴避的完整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勉強及格

喔,答對了?嗯,看來你對公務員倫理規範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核心原則,總算沒徹底荒廢。這條「旋轉門」,考場上撞見的機率高到讓你不得不記,實務上更是那些自作聰明之徒想鑽的漏洞。

2. 基本功檢視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
💡 規範公務員離職後不得擔任與原職務相關之營利事業職位。
  • 公務員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旨在防止離職公務員利用人脈謀私。
  • 禁止期間:公務員於「離職後 3 年內」受此規範約束。
  • 職務範圍: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職位。
  • 處罰要件:違反此條規定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
🧠 記憶技巧:旋轉門口訣:離三前五(離職後3年,追溯離職前5年)。
⚠️ 常見陷阱:最常將「離職後 3 年」與「離職前 5 年」的數字記反,需注意法規是追溯離職前更長的時間。
公務員服務法 利益衝突迴避法 廉政倫理規範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務人員人事法制與行政中立規範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學」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一般行政] 行政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