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3 題
有關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方政府對他級或同級政府之稅課,不得重徵或附加
- B 地方政府得經各該級民意機關之立法,舉辦臨時性質之稅課
- C 地方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籌措所需財源,可依法開徵附加稅課
- D 地方政府得依法對入境貨物課徵入境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中關於地方稅課開徵權限的「消極限制」。從維護全國經濟市場一體化與貨物自由流通的憲法意旨出發,地方政府在行使《財政收支劃分法》授與的課稅自治權時,法律是否容許其針對跨越行政區域邊界的貨物流動行為課徵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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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有關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之錯誤敘述。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8條規定:「各級政府對他級或同級政府之稅課,不得重徵或附加。但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籌措所需財源,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附加徵收者,不在此限。各級地方政府不得對入境貨物課入境稅或通過稅。」依據上述法條後段明文,各級地方政府受到絕對禁止,不得對入境貨物課徵入境稅或通過稅,因此選項D稱地方政府得依法對入境貨物課徵入境稅之敘述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為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的正確答案。此外,由該條文前段與但書規定可知,地方政府原則上對他級或同級政府之稅課不得重徵或附加,但若為辦理自治事項並籌措所需財源,則屬例外允許之情形,可依法開徵附加稅課,此內容亦分別印證了選項A與選項C為符合法律之正確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