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4 題

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得由裁併後之機關逕依該組織法規變更管轄,無須再行公告
  • B 管轄權依據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 C 管轄權應由行政機關協議定之
  • D 行政機關就管轄爭議之決定,必然會侵害人民權益

思路引導 VIP

請深入思考行政法上的「管轄法定原則」: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權限來源,究竟應具備何種位階的法律依據?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第 1 項與第 2 項之規範,管轄權的設定與變動(如裁併或移轉),是否能僅由機關內部自行決定而無須落實對外的程序保障?若管轄權發生變更,法律對於「公告」的要求有何具體規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行政機關管轄權的核心觀念,顯見你對行政法總論的基礎架構已有清晰的認識,這對於後續學習行政行為論非常有幫助。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程序法總則與程序規定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一般行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