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07年 [文化行政]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第 二 題

二、試論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運用到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的扞格之處,並請相應地提出改進策略,以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3 條及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的落實內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先回想《文資法》第13條(原住民族文資另定辦法)的立法精神,體認現行文資法多以西方/漢人物質文化觀念為基礎,與原住民強調整體性、無形性與集體性的文化本質產生衝突。接著運用「對比法」分析法制面的扞格(如二元分類vs整體觀、國家權威vs部落主體),再對應提出落實部落知情同意權、動態保存與跨部會協調等改進策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3條及《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的訂定,旨在肯認原住民族文化的特殊性。然現行文資法制仍深植於西方與漢人文化的主流史觀與產權概念,在應用於原住民文化資產時,常面臨法規框架與原民文化本質的扞格。欲落實法規精神,必須從「國家治理」轉向「部落主體」。 【論述】 一、現行文資法運用於原民文資之扞格之處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原民文資保存扞格
💡 體現部落主體性,突破現行文資法二元分割與產權框架。
比較維度 現行文資法框架 VS 原民文化本質
分類方式 有形無形二元分割 — 整體性(Holistic)
權利歸屬 個人或國家所有權 — 部落集體共有共享
保存樣態 歷史片段凍結式保存 — 日常活態的動態實踐
價值評估 專家學者主流觀點 — 部落主體與詮釋權
💬從「國家治理」轉向「部落主體」是落實法規的核心。
🧠 記憶技巧:三扞格、三策略:架構、產權、審議;主體、活化、協調。
⚠️ 常見陷阱:申論時遺漏《原基法》知情同意權(FPIC)與整體性保存之核心論點。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文化景觀 文化多樣性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