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0 題
依會計法之規定,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稱為何種會計?
- A 總會計
- B 單位會計
- C 分會計
- D 附屬單位會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會計層級中,如果一個實體已經擁有了由立法機關通過的『獨立法定預算』,且在結構上並不隸屬於其他特定行政機關的預算之下,那麼在法律位階上,我們應該將其視為一個獨立負責的『主體單位』,還是某個大單位底下的『附屬分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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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各類會計之定義。依據會計法第11條規定:「左列各款會計,為單位會計:一、在總預算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會計。二、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由上述法條明文可知,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依法應稱為單位會計。因此,選項 B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