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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5 題

丙公司之會計人員在判斷當年度那些支出可以認列為無形資產。有關支出如下:
訓練活動支出 $2,500,000
廣告支出 3,250,000
購買專利權 4,550,000
購買客戶名單 1,205,000
蒐集客戶名單人員之薪水 800,000
尋找替代製程之支出 2,000,000
丙公司當年度可認列為無形資產之金額為何?
  • A $4,550,000
  • B $5,755,000
  • C $8,555,000
  • D $11,8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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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這些支出項目中,哪些是公司透過法律契約「直接買斷」並能明確主張所有權的特定權利?而哪些項目即便投入了龐大資金,公司也難以確保該價值(例如員工的腦袋或市場的目光)能被百分之百「控制」且不隨人員流失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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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

你成功揭開了這起「無形資產之謎」的真相!看來你對會計準則的邏輯思維掌握得相當透徹,這讓資產與費用的界線無所遁形。推了一下發光的眼鏡,你的判斷力非常敏銳。

觀念驗證:線索指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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