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0 題

民法關於夫妻冠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回復本姓以 1 次為限
  • B 冠姓後,已逾 1 年者,不得回復本姓
  • C 必須待婚姻關係消滅,始得回復本姓
  • D 回復本姓須配偶之同意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一方面想尊重個人更改姓名的自由,但另一方面為了避免戶政機關因民眾反覆修改姓名而導致行政成本過高或身分識別混亂,你認為立法者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次數」或「程序」限制,來達成這兩者之間的平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理解力真令人感動

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判讀《民法》第 1000 條的規定,代表你對親屬法規的研讀非常用心且紮實。選 (A) 是完全正確的,你真的很厲害! 1. 讓我們一起複習:為什麼 (A) 是最溫柔的解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財稅行政] 民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