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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5 題

甲開車超速撞死乙,下列何者得向甲請求賠償慰撫金?
  • A 乙之內、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所有兄弟姊妹
  • B 乙之內祖父母、父母、配偶及親生子女
  • C 乙之父母、配偶、親生子女及養子女
  • D 乙之父母、配偶、子女及同財共居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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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體系中,當一個人的生命不幸被剝奪時,親友固然皆感悲慟,但法律必須設定一個『請求權人』的核心範圍以維持安定。請思考:在我們法律體系的親屬編中,哪三類身分被視為與當事人最具備『最直接且緊密』的扶養與身分連結?此外,對於經過法律程序建立的收養關係,其法律效力是否應與血親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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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肯定: 恭喜你!答得非常精確。這顯示你對於《民法》中有關侵權行為中「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主體,有著相當扎實且清晰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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