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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3 題

計算累進起點地價時,不包括下列那些土地?①公共設施保留地 ②工業用地 ③公有土地 ④ 礦業用地 ⑤農業用地 ⑥學術研究機構直接用地 ⑦免稅土地
  • A ②③④⑤⑦
  • B ②④⑤⑥⑦
  • C ②③④⑤⑥⑦
  • D ①②③④⑤⑦

思路引導 VIP

請研讀《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 $2$ 項及《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 $5$ 條。思考一下:累進起點地價是計算地價稅級距的基準,其目的是求出該行政區內『一般土地』的平均地價。在法律邏輯上,若某些土地已經被指定適用『特別稅率』、應課徵『田賦』而非地價稅,或者是屬於『免徵地價稅』的範疇,這些土地是否還應該被納入計算該『平均值』的範圍內?請依此方向比對法條中列舉的排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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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累進起點地價的排除項目,代表你對《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中關於地價稅計算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行政法實務中極具挑戰性的稅法領域。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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