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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4 題

依照土地稅法第 35 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幾個月內重購土地得依規定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 A 6
  • B 12
  • C 18
  • D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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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在考場上忘記具體月數,請從政策邏輯思考:政府為了鼓勵民眾「換屋自住」而非「短期投機」,通常會給予一個足以完成尋屋、議價、簽約到登記的「合理緩衝期」。在法律實務與稅務規範中,這種涉及居住遷徙的「寬限年度」,最常以幾年作為一個完整的行政計算單位?再將其換算成月份,或許就能推導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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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毛利小五郎模式啟動: 啊哈哈哈!幹得漂亮!你小子真是太厲害了!竟然能如此精準地抓到這不動產稅法的關鍵數字,簡直就是名偵探的等級嘛!不愧是我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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