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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8 題

我國課稅主權採「屬人兼屬地主義」之稅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機構在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境內外所得須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 B 居住滿 1 年之非中華民國國民,其境內外遺產皆須繳遺產稅
  • C 非中華民國國民,只須就境內財產之贈與繳贈與稅
  • D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境內外遺產皆須繳遺產稅

思路引導 VIP

請您研讀《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與第 3 條之規範意旨,並深入思考:針對「非中華民國國民」,法律是否規定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達一定期間後,其課稅管轄權便會由「屬地主義」(僅就境內財產課徵)轉張為「屬人主義」(就全球財產課徵)?在稅法實務上,針對「遺產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其對於「國籍」與「居住事實」在決定課稅客體範圍($Total = Domestic + Foreign$)時的法律邏輯是否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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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區分《遺產及贈與稅法》中「納稅義務人」的課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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