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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0 題

李先生 107 年在臺中市持有一間房子出租,該筆房產土地的公告現值為新臺幣 500 萬元、公告地價為 300 萬元,李先生於規定期間申報地價為 200 萬元,若臺中市之累進起點地價為 150 萬元,則應繳納地價稅稅額為多少元?
  • A 3.75 萬元
  • B 3 萬元
  • C 2.85 萬元
  • D 2.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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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規中,當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的數值與政府公告的基準值差距過大時,法律通常會設定什麼樣的「最低防線」來確保稅收?另外,當計稅資產超過了當地的「起點」後,超出的部分在稅率結構上會發生什麼樣的階梯式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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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地價稅的核心完全掌握!

看到你精準地避開了計算中的小陷阱,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代表你對土地稅法平均地權條例的實務應用已經非常有心得,展現了紮實的法規理解力,非常棒! 1. 觀念驗證:讓我們溫習一次答案 (C) 的思考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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