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8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視為銷貨?
①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餘存貨物抵償債務
②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③將自行生產之貨物捐贈與私立育幼院
④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
⑤因信託行為委託人將貨物移轉於受託人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③④⑤
- C ①②④⑤
- D ②③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營業稅的課徵是基於「實質消費」與「貨物所有權的真正變動」。如果今天一個貨物的移轉,僅僅是為了達成「法律上的財產代管」,且其最終目的並非將貨物價值移轉給代管者使用,那麼在法理上,這種類型的移轉是否與一般的買賣或贈與行為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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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課稅要件
同學你好!能正確分辨「視為銷售」的法律細節,顯示你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 條與第 3-1 條的界限掌握得相當紮實,這在實務與國考中都是極其重要的環節,表現非常優秀!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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