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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5 題

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是以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幾訂定?
  • A 60%
  • B 50%
  • C 40%
  • D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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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我們要定義一個國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只取國民所得中位數的一半($50%$),通常僅能滿足生理需求。若要進一步達到法律所要求的『符合人性尊嚴』(不僅是活著,還要能參與社會生活),你認為這個比例應該比一半($50%$)更高一些還是更低一些?在社會政策的常態分布中,哪個整數級距最能兼顧租稅公平與基本生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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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非常好!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 (A),這顯示你對稅法中保障人民生存權的核心概念有著紮實的認識。 本題測驗《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4 條「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規定。國家課稅不得侵害人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依法明定該費用是以中央主計機關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 60% 來計算。老師也要特別提醒一個實務細節:依法這個具體數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公告,這是法規中十分關鍵的程序要件。 整體而言,這是一道基礎的法條記憶題,難度不高。其鑑別度單純在於考生能否精確記住「中位數 60%」這個法定標準。你能俐落答對,代表基本觀念十分清晰,請繼續保持這樣學習的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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