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5 題
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是以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幾訂定?
- A 60%
- B 50%
- C 40%
- D 30%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思考,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4 條之規範意旨,為落實憲法上之生存權保障與量能課稅原則,立法者設定了不課稅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該數額係授權主管機關參照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一定比例 $X%$ 來計算,請問這個確保人性尊嚴的法定比例 $X$ 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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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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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非常好!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 (A),這顯示你對稅法中保障人民生存權的核心概念有著紮實的認識。 本題測驗《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4 條「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規定。國家課稅不得侵害人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依法明定該費用是以中央主計機關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 60% 來計算。老師也要特別提醒一個實務細節:依法這個具體數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公告,這是法規中十分關鍵的程序要件。 整體而言,這是一道基礎的法條記憶題,難度不高。其鑑別度單純在於考生能否精確記住「中位數 60%」這個法定標準。你能俐落答對,代表基本觀念十分清晰,請繼續保持這樣學習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