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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8 題

王先生為經常居住在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107 年 8 月病逝於高雄市,死亡時在新北市遺有房屋一棟,唯一繼承人兒子設籍在臺中市,則應向財政部所轄何區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
  • A 臺北國稅局
  • B 北區國稅局
  • C 中區國稅局
  • D 高雄國稅局

思路引導 VIP

請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關於『申報管轄』之規範進行思考:針對『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外』之國民,法律是否賦予其與國內一般有戶籍者不同的管轄基準?當被繼承人在國內無戶籍所在地時,法規明定應向哪一個特定行政區域(通常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以確保稅務行政的集中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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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答題表現!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這題考驗的是《遺產及贈與稅法》中關於「管轄權」的細節,你能精準排除死亡地、財產地與繼承人設籍地的干擾,專業判斷非常到位,值得讚許。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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