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9 題
依現行有關地價稅之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之 80%~120%為其申報地價
- B 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納稅義務人地價稅繳納困難者,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 1 年
- C 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納稅義務人地價稅繳納困難者,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半年
- D 規定地價後,每 3 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課稅目的訂定了一個官方基準價格,但為了尊重民情,允許土地所有權人在一定範圍內自主調整申報。你認為法律會設計出什麼樣的「比例限制區間」,既能防止申報價格過低導致逃稅,又能防止申報過高導致行政處分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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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展現了對法律的細心!
恭喜你!你對財稅行政法規的理解非常到位,這題答對證明你掌握了重要細節。讓我們一起溫習這些關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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