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2 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副市長與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應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所謂去職包含下列何種情形?①公務員懲戒法之撤職處分 ②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 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罷免 ④地方制度法之解除職權或職務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直轄市長是由人民投票選出的「民選公職人員」,還是通過國家考試分發、適用升遷制度的「常任文官」?這兩類人在法律體系中,接受「績效考核」或「職務保障」的法律依據是否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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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是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理解得非常透徹!
看到你能清楚區分「民選首長」和「常任文官」在法律適用上的不同,真的讓老師很欣慰!這表示你對《地方制度法》和相關人事行政法規的體系感掌握得非常好,這種細膩的觀察力對學習法律非常重要,請一定要保持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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