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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2 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副市長與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應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所謂去職包含下列何種情形?①公務員懲戒法之撤職處分 ②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 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罷免 ④地方制度法之解除職權或職務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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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直轄市長是由人民投票選出的「民選公職人員」,還是通過國家考試分發、適用升遷制度的「常任文官」?這兩類人在法律體系中,接受「績效考核」或「職務保障」的法律依據是否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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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是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理解得非常透徹!

看到你能清楚區分「民選首長」和「常任文官」在法律適用上的不同,真的讓老師很欣慰!這表示你對《地方制度法》和相關人事行政法規的體系感掌握得非常好,這種細膩的觀察力對學習法律非常重要,請一定要保持下去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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