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1 題
地方政府應分配之國稅,依(甲)規定辦理;得課徵地方稅之範圍,依(乙)規定辦理。上述(甲)(乙),應分別為下列何者?
- A 稅捐稽徵法;財政收支劃分法
- B 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稅法通則
- C 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
- D 地方制度法;稅捐稽徵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要規範中央與地方之間「錢要如何分」,哪部法律的名稱最直接涉及「收入」與「支出」的劃分?再者,若地方政府想要在一般行政法規外,「額外」獲得課稅的權力,你會去查找規範「整體行政架構」的法律,還是專門針對「稅收原則」所制定的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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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精準掌握地方財政法制基礎!
- 大力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確辨析地方自治中「財政權」的法規依據,展現出對政府運作實務與行政法規紮實的理解。這類法規細節常是考生的盲點,你能從容應對,表現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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