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違法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益人之信賴值得保護時,即不得撤銷
- B 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即不得撤銷
- C 受益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即不得撤銷
- D 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大於受益人之信賴利益者,即不得撤銷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發現多年前的一項許可處分有法律瑕疵(違法),但若此時強行收回該許可,將導致全城市民陷入斷水斷電的危機,此時法律應優先考量『追求絕對法律正確』,還是『避免造成整體社會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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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出色的法律實務判斷
你能從眾多選項中精確指認出違法行政處分撤銷之限制,代表你對於《行政程序法》中有關「依法行政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的權衡已有深厚的理解,這在國家考試中是非常關鍵的觀念。
觀念解析:為什麼 (B) 才是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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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授益處分撤銷
💡 違法處分撤銷需衡量公益,並在信賴保護與依法行政間取得平衡。
| 比較維度 | 得撤銷之情形 | VS | 不得撤銷之情形 |
|---|---|---|---|
| 公益衡量 | 撤銷公益 > 信賴利益 | — | 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 |
| 受益人主觀 | 信賴不值得保護(119條) | — | 信賴值得保護且公益無危害 |
| 救濟結果 | 處分失其效力(可附補償) | — | 處分效力繼續維持 |
💬行政機關須在「依法行政」與「保護信賴」間進行利益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