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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07年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概要

第 二 題

自民國89 年廢除「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演藝團體的立案即成為地方政府的文化行政業務。請以你熟知的地方政府為例,說明此政策目的為何?主管機關為何?管理重點又為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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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台灣文化行政由「中央統籌管制」走向「地方分權輔導」的歷史脈絡。答題時需緊扣「地方自治」與「去管制化」精神,並以特定縣市(如臺北市)為例,具體說明法規下放如何促進在地藝文發展,並點出當前從「管理」轉向「獎補助與培力」的實務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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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民國89年廢止「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標誌著台灣文化行政從威權時期的「治安管制與思想審查」思維,正式轉向「輔導培植」與「落實地方分權」。此舉使藝文發展能因地制宜,以下以「臺北市」為例,深入探討此政策之目的、主管機關及管理重點。 【論述】 一、 前言與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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