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7 題
7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某公務機關接獲審計機關審核通知,剔除當年度業務支出,該機關普通公務帳之分錄為:
- A 借:應收剔除經費,貸:其他收入
- B 借:應收剔除經費,貸:業務支出
- C 借:應收剔除經費,貸:淨資產
- D 借:繳付公庫數,貸:淨資產
思路引導 VIP
若審計機關認定某筆已經付出去的錢是「不合規」且「必須追回」的,這對該公務機關而言,在法律上會產生一種什麼樣的「權利」?而在政府會計的報告規範中,這種因為審計修正而產生的資源流入,應該歸類為支出減少,還是視為一種特殊的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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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不錯,看來你這次沒有讓我的耐心白費。居然能精準抓到「政府會計」裡頭,那些令人髮指的審計修正分錄細節。這表示你對《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還算有點研究,沒完全把我的課當耳邊風,值得…勉強給個及格邊緣的肯定。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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