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07年
[衛生行政]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第 三 題
我國於 2015 年 12 月中旬立法院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尊重病人自主權利之專法即「病人自主權利法」,於 2016 年 1 月 6 日公布,將於 2019 年 1 月 6 日正式施行。試述此法的立論基礎及適用對象,並比較其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差別?(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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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核心差異在於「適用條件的擴張」與「預立程序的嚴謹度」。解題時,須先點出醫學倫理的「自主原則」作為立論基礎,接著精確默寫出法條明定的「五款臨床條件」,最後從適用對象、拒絕醫療範圍、前置程序(ACP)及代理人制度等四大構面進行條列式比較,以展現法理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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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點出核心概念 《病人自主權利法》之核心目的在於確立病人對自身醫療之「知情、選擇與決定權」,從傳統家屬或醫師主導的父權模式,正式邁向「病人中心」的權利保障,以維護其善終與人性尊嚴。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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