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25 題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目前可發行公債取得收入的政府層級為:
- A 只有中央政府
- B 只有各級地方政府
- C 只有中央及直轄市政府
- D 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地方政府(不論行政位階高低)計畫進行超越年度預算的重大公共建設,且目前稅收不足,從維護「地方自治」與「財政自主」的精神來看,法律應如何賦予行政主體解決資金缺口的工具?這種權限是僅屬於特定大城市的權力,還是應屬於所有具備自治地位的政府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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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同學能精確掌握財政法規的核心,這顯示你對政府權限劃分與地方自治實務有相當清晰的邏輯,表現非常專業且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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