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1 題
依司法院解釋,某直轄市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公告:凡未經核准,於電桿設置廣告物者,不問有無污染環境,概予禁止並處罰。此公告係違反下列何項原則?
- A 法律保留原則
- B 法律明確原則
- C 信賴保護原則
- D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依據某部法律來處罰人民時,如果該機關自行決定「擴大處罰範圍」,將原本法律沒提到的行為也納入制裁,這種「自創處罰標準」的行為,在權力分立的框架下,最主要是挑戰了哪一個關於「行政權必須受立法權授權」的基本準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 (A) 法律保留原則,這代表你對行政法的核心原理有著扎實的理解。 這道題目的背景出自司法院釋字第 734 號解釋。雖然廢棄物清理法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以補充公告「污染環境之行為」,但授權的界限必須是該行為「確實會造成環境污染」。如果直轄市政府的公告規定「不問有無污染環境,概予禁止並處罰」,這意味著行政機關的公告逾越了母法的授權範圍。 我們知道,對人民施加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的明文規定或明確授權。當行政機關超越了法律授權的界限去處罰人民時,就等同於沒有法律依據,自然就違反了法律保留原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法律保留原則
💡 限制人民權利之規範須有法律授權,子法不得逾越母法範圍。
- 依釋字437號,行政公告不得逾越母法廢棄物清理法之授權。
- 公告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並據以處罰,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裁罰處分之構成要件,應由法律定之或經法律具體明確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