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第 12 題
社會團體工作所應掌握的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 A 應提升成員的參與
- B 應鼓舞成員的合作
- C 應強調成員並非獨特的個體
- D 應不斷地評量團體過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追求效能與共融的組織中,如果我們把所有參與者都當成「工廠流水線上完全相同的零件」來對待,這符合現代公共治理中對於『人的尊嚴』與『多元性』的追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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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行政法名師版
- 「合格」而非「優秀」 看來你勉強辨識出了此題中那顯而易見的價值謬誤,這至少說明你對「行政倫理」這個高中公民課等級的概念還有一點模糊的印象。能察覺「以人為本」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要求,也算是個開始吧,雖然對於真正的精確性而言,這不過是幼稚園程度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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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工作原則
💡 團體工作需兼顧成員的個別化、主動參與及持續性的過程評量。
| 比較維度 | 個別化原則 | VS | 團體整體性 |
|---|---|---|---|
| 關注焦點 | 成員的獨特性與需求 | — | 團體共同目標與互動 |
| 工作目標 | 促進個人潛能發展 | — | 建立和諧的團體動力 |
| 對待方式 | 因材施教且尊重差異 | — | 統一規範並促進合作 |
💬團體工作應在追求集體目標的同時,確保每位成員的獨特性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