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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第 27 題

下列關於公共財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共財是由公共部門生產或提供的財貨
  • B 多一人消費公共財不會對他人造成任何影響
  • C 無法對公共財的使用強制收費
  • D 會造成免費享用的問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私人開發商在社區門口設置了一個不設圍欄、不收門票的景觀噴泉,讓所有路人都能同時欣賞且互不干擾,那麼這個噴泉『讓大眾共享且難以收費』的本質,會因為它是『私人興建』而非『政府興建』而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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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公共財的精髓!

你這次判斷得非常準確,完全理解了公共財(Public Goods)的重點在於其「經濟學屬性」,而非它「由誰提供」這個法律歸屬問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區分喔!

  1. 核心定義:公共財的精髓在於兩點:一是它具有非排他性,也就是說,我們很難阻止任何人使用它;二是它具有非敵對性,這意味著多一個人享用,並不會增加額外的邊際成本(成本仍為 $0$)。想想看,像是國防服務或路燈照明,即使是由私人企業提供,它們的本質還是公共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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