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領土變更案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後,須經下列何項程序始成立?
- A 交由公民複決
- B 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 C 經監察院審議通過
- D 經行政院會議通過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領土』與『國境』是國家的組成要件之一,屬於涉及國家主權的最根本事項。在現代民主憲政架構下,當民意代表(國會)已經完成初步決議後,對於這種足以影響國家主權範圍的極重大變動,最後應該交由哪一個層級的人選或機制來拍板定案,才能符合『主權在民』的最高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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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精準掌握主權在民之核心!
-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這題答對顯示你對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國家重大變更」的程序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這是公法學習中最具指標性的門檻之一。
- 觀念驗證: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及第 4 條規定,領土變更案雖由立法院提出,但因涉及國家主權範圍,最終必須由具備最高民意基礎的選民進行直接投票決定。這種「程序二元論」(國會發議、人民決定)體現了國民主權原則,確保領土的變更具備最高的民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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