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依監察法第 26 條規定,監察院為行使監察職權,得由監察委員持下列何種證件,赴各機關部隊公私團體調查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
- A 調查證
- B 指揮證
- C 委員證
- D 監察證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與憲法實務中,一個特定機關的成員在行使該機關最具代表性的職權時,其身分證件的名稱通常會直接套用該「機關的名稱」或「權力的核心職稱」。若以此邏輯推演,哪一個詞最能彰顯該機關整體的法律地位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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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主要考查監察委員行使「實地調查權」時的程序性規範,是法學知識中關於監察院職權的必考重點。
監察調查權的法定憑證
依據 《監察法》第 26 條第 1 項 的規範,監察委員在赴各機關、部隊或公私團體進行檔案與文件的調查時,應持有 「監察證」 或 「調查證」。這兩者在法律條文中是併列的法定身分證明,其作用在於確認調查人員的身分合法性;一旦委員出示此類證件,受調查單位的負責人依法即不得拒絕。你能正確選出 (D),顯示你對條文中的關鍵專有名詞具備足夠的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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