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比較政府
第 四 題
四、在雙首長制的國家,皆有設置總統與總理,且有規範總統與總理之間的分工機制或權力分配模式。請以德國、法國、南韓現行的制度來加以說明與比較,同樣都是雙首長制,為何在實際運作上卻有相當不同的結果或特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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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首先要識破命題陷阱:學理上德國為內閣制、南韓為總統制、法國才是標準的半總統制(雙首長制),題目指的「雙首長」是廣義上形式皆設有此二職位。解題時須依學術三段論,先定義核心概念,接著從「權力來源(是否直選)」、「行政權歸屬」與「政治責任(向誰負責)」三大比較維度,分別剖析三國憲政體制的運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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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政治學巨擘杜瓦傑(M. Duverger)指出,標準的「雙首長制(半總統制)」須具備三大特徵:總統由人民直選、總統擁有相當的憲法權力、總理及內閣須向國會負責。德國、法國與南韓形式上雖皆設有總統與總理,但在嚴謹的比較憲政分類下,法國為半總統制、德國為內閣制、南韓為總統制。因憲政規範賦予兩者的權力來源與究責機制截然不同,導致其實際運作產生顯著差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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