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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公職獸醫師] 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第 三 題

三、為了確保寵物食品的安全,動物保護法第四章寵物之管理第 22 條之 4 寵物食品有那
些情形下,不得製造、加工、分裝、批發、販賣、輸入、輸出、贈與或意圖販賣而
公開陳列?請說明之。(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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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動物保護法》對於寵物食品的安全管制紅線。考生應回憶動保法第22條之4第1項的禁止規定。重點在於對食品品質的具體負面表列,如:含有毒素、變質、標示不明、逾期等。建議將這些禁止情形分點列出,並注意動詞範圍(製造、加工、分裝到贈與皆涵蓋)。建議分配時間15-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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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重點在於寵物食品的安全衛生標準與負面表列之禁止行為,保護標的為寵物之生命健康權。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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