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公職藥師] 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二 題
二、請列舉藥師法中所規範的藥師受理醫師處方調劑事項,並說明藥師受理醫師處方調劑時,是否能以學名藥品替代(generic substitution)原廠藥品?(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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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藥師法》中核心調劑義務的熟稔度。解題時應先引述《藥師法》第16至19條的具體規範(審查、按處方調劑、簽章、標示);接著針對「學名藥替代」的核心爭點,精準引用第17條「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之規定,論述原則禁止與例外允許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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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藥師法關於處方調劑之法定程序與義務,以及「學名藥替代(generic substitution)」之適法性。 【解析】 壹、藥師法規範之受理醫師處方調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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