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公職醫事檢驗師] 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第 三 題
請說明 107 年 6 月 13 日修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11 條文中有那些情形,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驗?(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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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標準的醫事法規記憶題。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傳染防治」的核心在於阻斷血液及體液傳染途徑。作答時應採用條列式列舉第11條第1項明定的四種醫療或生技處置情形,若能進一步補充檢驗陽性之處置及107年修法新增的例外規定(如陽性器捐給陽性),可使申論層次更豐富並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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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規定,為防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經由高風險之醫療處置或生物製劑傳染予他人,法律明文規定特定情形負有事先實施檢驗之強制義務。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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