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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法制] 刑法

第 四 題

四、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兩人相約於某旅館為性行為。在旅館相見時,甲對A謊稱如果經由兩人模擬強制性交的情境,更可增進情趣。取得A的同意後,甲在強暴行為過程中,將A的貼身衣褲撕毀,並造成A的手腳輕微挫傷,最後甲以床單將A綑綁,使A無法動彈。在A大笑時,甲沒有進一步對A為性行為,反而拿取A的錢包,迅速離去,此時A始知受騙,掙脫後憤而報警。試問甲行為成立何罪?(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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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是「詐術取財」與「強盜罪」的界限區分,關鍵在於「束縛」的法律性質。思考順序:

  1. 【詐術取得同意與強暴行為】:甲以「增進情趣」為由騙取A同意進行綑綁,這涉及「被害人同意」的有效性。在性自主領域,詐得的同意通常無效;但在財產罪領域,需判斷甲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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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核心爭點在於:利用詐術誘使被害人自願陷入「不能抗拒」之狀態後取財,應論以強盜罪、詐欺罪還是竊盜罪?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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