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消防技術] 危險物品管理
第 一 題
📖 題組:
依據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取締作業規範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查獲未經許可製造爆竹煙火案件,試問:
依據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取締作業規範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查獲未經許可製造爆竹煙火案件,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對於行為人如何處置?(10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取締作業規範》中針對「行為人」的雙軌處置機制(行政裁罰與刑事移送)。解題時須精準引用《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中關於未經許可製造之行政罰鍰條款,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正確區分消防人員(無偵查權)與警察人員在現行犯逮捕及移送程序上的主體差異,切忌引用已失效或張冠李戴之刑罰條文。
小題 (二)
爆竹煙火成品、半成品、原料及製造機具如何處理?(15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應直接聯想《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32條的「沒入」規定,並結合《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取締作業規範》。答題時需依時間軸,從「當場扣留與沒入」、「清點與保管」到「最終銷毀與處置」三階段進行條列式精確論述。